2015年1月22日上午,在保定市看守所办公楼一层办公室内,保定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看守所工作站正式设立。市看守所主管副所长宋力、政委李延君,市法援中心主任杨德林、律师处副处长许钦利以及达公所主任刘海军、副主任刘宏、李义金、程刚等律师参加了此次成立会议。
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刑事诉讼工作,是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对于在押人员认罪服法、教育转化,维护看守所安全稳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响应保定市公安局、司法局的文件号召,保定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托我所指派律师进驻看守所法援工作站,为在押人员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
工作站设在看守所办公大楼一层,站内统一悬挂“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标牌,工作站职责制成牌匾上墙公示,同时放置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申请、咨询格式文书。我所将安排执业律师轮流在工作站内值班、接待法律咨询,及时解决申请人在法律方面的困惑,如遇到需要诉讼的人员,律师还将无偿为其代理案件。而且,律师还会定期为在押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重点讲解刑事法律援助申请范围、条件、程序及方式等内容,同时还将协助看守所做好在押人员的教育、疏导和改造工作,收集在押人员法律援助需求方面的信息,向看守所和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反馈并提出相关建议。
这项创新的看守所监管机制,不仅推进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的维护和保障了看守所在押人员(包括在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的公正,同时也是对我所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种激励和考验,我所律师将不负重望,刻苦学习,积极工作,为促进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撰稿人:律师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