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心系教育事业,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通过为我市教育系统(市教育局及各类学校)担任法律顾问、代理案件、进行法制宣传等工作,向我市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各类学校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 刘海军主任被聘为保定市教育局法律顾问
2011年1月,保定市教育局聘请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刘海军担任其法律顾问,颁发《聘请法律顾问证书》。我所抽调骨干律师组成顾问小组,刘海军主任亲自担任顾问小组的组长。今年以来,顾问小组为保定市教育局审查了有关合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等,特别是对《保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保定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制订提出了重要修改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保障我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 我所与北市区文体教育局举行共建和谐校园活动
为促进“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质性效果,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与保定市文体教育局举行了“共建和谐校园研讨会暨共建协议签字仪式”。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张邯生、市政协社法委副主任赵建民、市司法局助理调研员史昌、市司法局律师处处长赵增启、北市区政协副主协李志才等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北市区文体教育局党委书记邢汉儒、北市区辖区内61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副院长)和部分教师代表及达公所的全体律师参加了会议。
市司法局助理调研员史昌同志对达公律师事务所与校园共建的做法和该所展开的主题实践活动给与了充分肯定。他希望律师要充分发挥职业优势,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为学校的法制建设出力献策,同时要很好地借助“共建”的平台,在教育保护青少年的法治事件中发展自身、提高自身,为推进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深入,以优质法律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对此项活动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会上,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海军与保定市文体教育局党委书记邢汉儒签订了《共建校园协议书》,协议约定:达公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的优势和特点,参与学校的各项法制教育活动,免费为在校师生授法制课,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帮助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已依法维权工作;建立法律服务热线、提供法律服务联系卡、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根据现实中遇到的焦点法律问题不定期的举行法律研讨;在各校园门口设置“共建和谐校园”标牌。
最后,达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义金、刘宏和李百超律师从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及处理、学校法律风险的评估与防范等方面进行了研讨。用一个个具体的案例,议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告诉学生在日常生活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学生,加强了学生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校园气到了积极作用。
此次研讨会在与会代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效果。保定市电视台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全程报道。
三、 我所律师担任各类学校法律顾问情况
(一) 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客户
近年来,我所先后担任以下教育机构法律顾问:
1、 保定市青年路幼儿园
2、 保定市大风车幼儿园
3、 保定市冀英学校
4、 保定三中分校
5、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6、 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7、 河北省城建学校
8、 保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9、 空军指挥学院保定分院
(二) 担任学校法律顾问开展的主要工作
1、 为学校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意见书;
2、 为学校草拟、审查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书;
3、 学校定期举行的法制报告会、家长会、重大事项专题会做法制报告、提供法律意见;
4、 结合顾问业务中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教必备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
5、 负责学校学生的保险纠纷、人身伤害赔偿或教职工劳动纠纷、学校与社会其他方面非诉讼阶段的协调处理,代理学校起诉、应诉或参与仲裁活动;
6、 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7、 为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举办法律知识系列讲座,防范化解学校管理活动中面临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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