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成功案例撷英
属于达公团队的非凡业绩
刑事辩护成功案例撷英
●著名的中央政法委、中纪委挂牌督办的原保定市任房公积金主任李xx被控挪用公款6500元案中,经过达公所律师的精彩辩护,最后被改变定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达公所律师辩护原北市区小集街派出所所长李xx滥用职权案,最后被宣告无罪。
●原定兴国土资源局地政科科长赵xx,土地所所长张xx溢用职权、玩忽职守案,经达公所律师辩护,被告人被判为免予刑事处罚。
●中铁十八局设备科原科长郭xx,一审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经达公所律师辩护,被改判一年有期徒刑,并缓期一年执行。
●原蠡县xx信用社主任鲁xx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放贷一案,经达公所律师辨护,由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罪变二罪,由原十三年改判六年半。
●原市住建局稽查大队队长张xx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经达公所律师辩护,最终检察院对其撤回起诉。
民事诉讼成功案例撷英
●河北蠡县银建分社诉山东淄博化纤总公司、山东齐鲁石化总公司担保借款纠纷一案中,共为该分社挽回经济损失3600多万元;该社诉中国化工集团总公司海南分公司、最后执行追加中国化工集团总公司担保借款纠纷一案中,共挽回1400多万元经济损失。
●保定银兴棉业公司诉上市公司承德市帝贤针纺公司拖欠贷款一案,涉案标的1000余万,承办律师一个月来十余次往返于保定和承德之间,最终一次性索要回950余万元。
●保定城乡建设集团在上市公司宝硕股份公司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一案 ,通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最终使该集团公司2500多万元的工程款被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建设工程款,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不仅为该企业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而且该案成为了保定市破产程序中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得到确认的第一案。
●在满城县靖王有限公司诉满城县政府财产侵权纠纷一案中,由于满城县靖王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公章被收缴,因此保定市中院开始不予立案。 达公所律师依据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据理力争,在没有公章的情况下最终立案成功,开了保定中院公司没有公章而立案的先河。
非诉讼案件成功案例撷英
●达公所参与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白沙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不良资产的处置,承办的某个贷处置项目被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评为“2009年度十大优秀案例”。在完成委托任务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将代理机构的选聘作为处置成功的首要经验 ,对达公所的代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达公所在保定天翔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市油泵油嘴厂等企业的破产程序中,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律师。
达公所参与重大社会活动集萃
●2009年4月25日,刘海军主任参加了河北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关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意见的研讨会,以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身份首先发言 ,就消费者的定义。《消法》的保护范围等方面做了精彩的发言,得到了一致好评 ,并接受了河北省电视台、石家庄电视台的专访。
●达公所齐金勃博士撰写的论文 《论律师事务所纳税筹划》 ,在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上获得优秀论文奖;会后,应河北省律师协会和吉林省律师协会的邀请,齐金勃律师相继举办了专题讲座,2012年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国家律师学院聘为客座教授,在全国业内产生了很大影响。
●2009年4月开始,达公所协助政府解决保定市依棉集团上千职工徒步进京集体上访重大事件,该工作一直持续到国庆安保结束,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全体律师不计报酬,表现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
●自2010年5月起至今 ,达公所程刚、吕亚新律师在保定市医患调解中心任法律顾问,义务参与医患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
●2010年10月,李xx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件发生以后,该事件迅速在网上发酵,为了能够正确应对网络舆情,达公所律师接受市司法局的指派,就该案件的相关问题向市委, 市政府相关领导提出了切实可行和准确的意见和建议。
●2011年10月7日,“滨保高速特大交通事故”震惊全国,在局领导的指派和所领导的委派下,党员吕二军律师随保定工作组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不计个人得失,连续备战十天十夜,为国务院“10.7”特大交通事故处理指挥部保定工作组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其工作态度和成果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同时市司法局、市律协均对吕二军律师的优异表现予以了通报表扬。
●2012年4月27日,达公所与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签署《共建教学实验基地协议》 ,为广大学生提供法律实践平台。
●2012年5月25日,曲阳县发生“5.25”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受局领导指派,达公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刘海军克服各种困难,带领党员律师吕二军、王立鹏到场,刘海军主任受命担任由公安、检察院、法院人员组成的法律咨询组组长,为工作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十余天中,达公所律师站在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的高度,发扬连续奋战的工作精神,积极为工作组建言献策,并制作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书,为顺利解决群体事件发挥重要作用。
●达公所律师还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下,在市政法委三级政法网采购工作、国贸大厦职工政法委上访事件、白洋淀温泉城土地征用工作等等重大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
●2012年12月20日,中国国家律师学院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挂牌成立,达公所刘海军主任和齐金勃律师应邀参加。
●自2012年1月起,达公所六位律师受保定电视台交通频道“雅静热线”栏目邀请担任特别评论员,为广大听众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宣讲法律知识。
●自2013年1月起,达公所律师任保定广播电视台 ”警方报道"栏目法律顾问。
●2013年4月12日,达公所杨红涛、吕二军律师受邀为保定市公路局及下属23个工区路政执法人员宣讲法律知识。
社会捐助简览
●2008年,汶川地震达公所律师积极捐款;
●从2009年起,达公所号召全所律师积极参与爱心捐助,设立了 “爱心捐助基金”,资助阜平县城厢村四名品学兼优但却贫困的孩子,直到孩子结束义务教育,这项活动一直在进行之中。
●2011年,达公所向保定市见义勇为基金办公室捐款5000元。
●2011年,达公所出资20000元与保定市司法局共同举办保定“达公●和谐杯”人民调解员岗位知识技能竞赛。
●2012年,“7.21”特大水灾达公所律师积极捐款。
●2012年,达公所出资数千元为唐县北都亭小学贫困学生购置了学习用具。